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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规定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组织、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指示、决定、决议,提出实施党的组织工作方针、政策的具体意见和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全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搞好全县组织、干部工作的检查督促。
(二)指导全县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工作;规划、协调及指导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指导组织员队伍建设。
(三)负责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考察,并提出调整、配备方案,按照县委研究的意见,办理任免手续或呈报上级任免、备案;负责镇(街道)、县直党群机关、人大、政协、政法部门干部的调配、管理工作;负责股级干部任免备案工作;负责对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的管理、考察、任免工作;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协助管理中央、省、州有关部门为主管理的干部;负责县委管理的干部工资审批工作。
(四)负责全县乡、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和县委交办的县级后备干部的有关工作。
(五)会同相关部门搞好干部的监督和审查工作;做好落实干部政策工作,处理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
(六)规划、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全县干部教育工作;负责县委管理的干部、中青年干部以及有关方面干部的培训工作。
(七)负责全县人才队伍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人才政策,调查了解人才工作情况,提出对人才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八)负责全县离退休干部管理的宏观指导工作;办理县委及县委组织部管理干部的离退休审批手续。督促指导县离退休干部工作局的工作。
(九)负责全县党员、公务员的统计和县委组织部管理 干部的档案以及全县干部人事档案协调、指导工作。
(十)完成县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57365.net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本部文字综合、信息、会务组织、文电处理、督办检查工作;协调部内各科(室)的有关业务工作;主管信访、机要、秘书、文印、文书档案和机关保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固定资产、后勤服务等行政管理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本部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作和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负责机关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本部新闻宣传及与新闻单位的联络、网络宣传和应急处置工作;联系工会、青年、妇女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机关党组织建设工作。
(二)组织科
负责指导全县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工作;对全县基层党组织工作进行调研,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具体指导全县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并提出阶段性规划;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和保障机制;指导全县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及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提出全县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表彰奖励建议;检查、督促、考核全县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全县组织委员队伍建设;负责做好党建扶贫、干部驻村工作队(组)队员的抽调及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全县乡科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召开,研究和提出党的组织制度、党内生活制度的建设和意见;指导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党费收缴管理以及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工作;承办组织史资料的续编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基层党建考核工作;负责全县党员、党组织统计及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三)干部科
负责综合全县干部工作情况和研究干部宏观管理工作;负责县委管理干部及后备干部的考察工作,办理干部任免、调动、离退休及非领导职务的审批手续;对乡科级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我县出席全国、全省、全州、全县党代会代表的推选工作,配合做好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荐选举工作,负责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参与和指导镇(街道)领导班子换届工作;负责全县乡科级干部公开选拔工作和全县股级干部任免的审核、备案工作;协助省、州、县有关部门对驻县单位领导班子和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考察和管理;牵头做好有关培养选拔县级后备干部、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工作,协助做好县级后备干部的有关具体工作;参与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配合做好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规定的报告事项受理工作。
(四)干部教育科
研究提出贯彻执行有关干部教育工作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对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协调、指导、检查,负责县管干部和有关方面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配合上级部门和党校办班调训学员和招生工作;负责干部锻炼的选派工作;指导县委党校做好干部培训有关工作;负责县管干部教育培训登记;负责全县干部教育培训统计工作。
(五)干部监督科
负责全县干部监督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和参与制定有关干部监督的制度、规定,提出防止用人不正之风的建议;牵头负责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规定的报告事项受理工作;负责对《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组织人事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副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督办或办理严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负责调查和核实县委和部领导交办的有关案件,提出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建议。
(六)公务员管理科
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党政机关及其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实施公务员法的具体工作;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及其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公务员登记、职务及级别确定的日常工作;负责和指导镇(街道)党政机关及其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的审核、申报和管理工作;对党政机关公务员登记、职务及级别确定进行审批;负责党政机关及其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公务员考试、录用、考核、奖励、惩戒、辞职、辞退、退休、申述控告的受理工作;负责党政机关副科级干部及非领导职务干部备案工作;指导全县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负责全县公务员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公务员信息系统、干部人事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等工作;承办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交办的公务员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县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考录工作;负责办理县委管理干部因公临时出国(境),因私出国(境)的政审手续。
(七)人才工作办公室(副科级机构)
负责对贯彻执行人才工作政策的情况和人才的基本状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负责全县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综合、协调、检查、指导;制定或参与制定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并统筹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人才队伍统计;负责省级、县级优秀专家的人选推荐、选拔、管理,联系和组织省、州、县管专家开展有关活动;牵头负责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评审和管理工作;宣传党的人才政策和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协助做好科技特派员工作;负责专家信息的调查、分析、统计、维护和管理,为县委和部机关、有关部门提供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