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组织、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指示、决定、决议,提出实施党的组织工作方针、政策的具体意见和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全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搞好全县组织、干部工作的检查督促。 (二)指导全县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工作;规划、协调及指导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指导组织员队伍建设。 (三)负责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考察,并提出调整、配备方案,按照县委研究的意见,办理任免手续或呈报上级任免、备案;负责镇(街道)、县直党群机关、人大、政协、政法部门干部的调配、管理工作;负责股级干部任免备案工作;负责对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的管理、考察、任免工作;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协助管理中央、省、州有关部门为主管理的干部;负责县委管理的干部工资审批工作。 (四)负责全县乡、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和县委交办的县级后备干部的有关工作。 (五)会同相关部门搞好干部的监督和审查工作;做好落实干部政策工作,处理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 (六)规划、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全县干部教育工作;负责县委管理的干部、中青年干部以及有关方面干部的培训工作。 (七)负责全县人才队伍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人才政策,调查了解人才工作情况,提出对人才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八)负责全县离退休干部管理的宏观指导工作;办理县委及县委组织部管理干部的离退休审批手续。督促指导县离退休干部工作局的工作。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求共产党员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摆在高于一切的位置上,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应当首先想到党和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中国共产党从她诞生之日起就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就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当作自己的唯一宗旨。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强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的意义更为重大。必须加强党的宗旨教育,使全体党员在改革开放中自觉地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一切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出发,做人民的勤务员,同时清除那些经不起考验的腐化变质分子,只有这样,才能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持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本色,保证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